2009年5月29日 星期五

The Great Gatsby

每天漫長的通勤時間,促使我開始閱讀.最近讀完的是大亨小傳.

一開始也只是為了打發時間,沒想到費茲傑羅有一隻能說故事的筆,我就這樣執迷住了.

故事本身固然浪漫動人,但說故事的人更懂得把故事說的陳,說的道地.整個故事是一步一步的被逼向高潮.逼,是因為在暴風雨的前夕,沒有人知道最後的最後,Gatsby走到了破滅的理想.

我讀到Gatsby說,他要在Daisy家樓下等到燈滅,他才能安心離開,對照到Gatsby的葬禮,Daisy一聲聞問都沒有.人情冷暖,可想而知.故事主角Nick說,Daisy是孩子.只有孩子才會這麼任性,也只有孩子犯了錯,可以輕易的把責任丟到腦後.

我與奈歐討論了這本書.我們都喜歡.

最後,書名The Great Gatsby,也很具巧思.其實Gatsby只是一個普通人,甚至是出身於社會低層,根本說不上偉大(great).弔詭的是,即便他勇於追求夢想,這也只是虛幻的夢想.偉大這個字充滿了諷刺,但又充滿了同情.我覺得是作者很巧妙的安排.

諸如此類巧妙的安排,書裡很多.

值得買一本,放在書櫃.這就是結論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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